104年度會員代表大會

104年度會員代表大會
 
一、依據本會102年理監事是會議決議。每年12月召開下年度會員代表大會,以利新年度之各項活動,會務推展。
二、招開時間:民國103年12月27日下午一點
招開地點:新北市新莊區新泰路476巷1號,宋明宗議員服務處(新泰游泳池旁)。
三、討論事項:
(一)擬定104年度行事曆及工作計畫
(二)會務討論
四、代表人員:
(一)現任理監事為當然代表
(二)現任各地方分會之負責人及總幹事為當然代表,各分會可增派一名代表,共三人。(地方分會負責人,總幹事不克出席者,得遴派代理人,以一人一席為限制)
(三)本會各組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