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4月29日飛行傘技術檢定

受文者:本會各分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331

發文字號:(106)滑翔協會字第1060331

    件: 1

  旨:本會原訂於106 429-30, 提前4283

於宜蘭北宜61k飛行場舉辦飛行傘p2p3p4、雙人傘飛行技術檢定

請查照       

說  明:

(1)因參檢人數甚多檢定時間增加一天以免檢定進度勿促,經与裁判委員會、宜蘭分會討論後同意,428日有時間的參檢會員可提前於28日先行參檢。2930日行程照常不變

(2)本次檢定由宜蘭縣飛行運動推展協會負責承辦

(3)依本會檢定辦法實施。

(4) 檢定計劃如附件。

(5) 本次技術檢定為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會內檢定

與教育部體育署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無關

   本:本會各分會

  本: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

 附件

       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106年第1次飛行技術等級檢定實施計劃

1.檢定等級:p2 p3 p4、 雙人飛行

2.檢定辦法:依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實施

3.檢定地點:宜蘭縣頭城鎮北宜61k飛行場

4.檢定日期: 1064282930日。

(請於0800-0900時前於降落場金盈里活動中心報到報到隨即筆試)

106年度起檢定學科筆試時間改為報到首日下午1600集体筆試,如當日天候狀況不適術科測驗時,筆試提前於上午0900測驗。請參檢人員配合。

5.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6420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6:參加p2 p3 p4級檢定為NT $2,500(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

參加雙人傘檢定為NT$3000(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

7.各分會請將報名参檢人員名册以電子郵件傳至topswim@seed.net.tw,連絡電話 :0913333987

報名請以團體分會為單位。依規定不受理個人報名。

 

報名資格:p2

1.持有第1級飛行証。

2.累計已飛滿30次以上的飛行次數。

3.以上規範須經合格教練簽証者、

報名資格:p3

a.    

領有2級飛行証滿6個月

b.    

累計飛行航次滿80

c.    

累計飛行時數滿20小時

d.    

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P3級以上飛行員簽証。

e.    

A.b.c参項須全部達到規定時間航次.

 名資格:p4

a. 領有3級飛行証滿6個月

b. 累計飛行航次滿150

c. 累計飛行時數滿60小時

d. 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中同級以上飛行員簽証。

e.  A.b.c参項須全部達到規定時間航次

f.  . 飛過三個不同場地

 ()、應準備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

2.報名費:新臺幣2,500(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

3.報名時應繳驗前級飛行證、飛行記錄簿。

 與雙人飛行檢定人員資格:

a. 領有第p5級飛行証

b. 累計飛行双人傘練習航次滿30航次

c.双人傘練習飛過三個不同場地

d. 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中教練簽証。

 ()、應準備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

2.報名費:新臺幣3,000(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

3.報名時應繳驗5級飛行證。

 

106年度起檢定學科筆試時間改為報到首日下午1600集体筆試,如當日天候狀況不適術科測驗時,筆試提前於上午0900測驗。請參檢人員配合。

 

 

術科評分方式細節於檢定開始前,會由檢定裁判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