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
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
(無動力飛行傘部份)
97年5月17日成立大會通過
99年3月6日第一屆第三會員大會修訂
100年3月5日第一屆第4次會員大會修訂
102年10日27日第二屆第4次理監事聯席會修訂
105年10日1日第3屆第3次理監事聯席會修訂
106年09月16日第3屆第5次理會修訂
106年12月9日第3屆3次會員代表大會修訂
107年7月28日第3屆第7次理會修訂
109年12月第4屆2次會員代表大會修訂
壹、依據
本辦法依據內政部人民團體法辦理,由法規技術委員會研定。
貳、目的
提昇訓練品質,促進飛行安全,評核優秀人才,俾能有計劃的儲備飛行傘選手蔚為國用。
參、實施要領
本辦法由教練委員會負責辧理實施、裁判委員會派員裁決檢定成績。
肆、附則
.飛行証等級自100年6月起改為p1.p2.p3.p4.p5. 雙人傘飛行証等6級。
一,持有國內外或其他經內政部立案之相關体育團体、飛行運動團体所發之飛行證者(僅限P5級以內証照)。 可由各團體會員單位造冊,(加入協會為會員)經法規技術委員會審核換發同等級之飛行證。
雙人傘, 教練, 裁判等級証照, 必須經本會重新檢定講習合格後始能發証.
伍、本辦法由法規技術委員會研訂,經理事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實施,修正時亦同。
實施要領:如下列
一、說明
1.1概述
1.2飛行器的定義: 無動力飛行傘:無硬式基本結構的滑翔翼(亦稱飛行傘或傘翼滑翔器),而有攜帶能力,並單獨依靠飛行員力量和雙腳起飛、著陸者。
二、檢定權責:
2.1權責:由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所屬教練委員會會同裁判委員會,統一辦理(或授權委託地方協會承辦)
2.1.1p1級技術檢定
由協會認証之合格教練負責辦理。於初級訓練課程結訓時,實施之。
2.1.2p2級技術檢定
由協會或授權團體會員單位負責辦理。
2.1.3p3級技術檢定
由協會或授權團體會員單位負責辦理。
2.1.4p4級技術檢定
由協會或授權團體會員單位負責辦理。
2.1.5p5級技術檢定
依最新p5級檢定辦法辦理。
2.1.6雙人傘技術檢定
依最新雙人傘檢定辦法辦理
2013年起(與營業有關之証照另由体育署辨理另外發照) 與本會証照無關
2.2作業流程:
2.2.1各承辦單位應於檢定二個月前,將檢定實施計劃送協會教練委員會審核,審核後通知各團体會員開始準備檢定工作並送上級主管單位備查。
2.2.2檢定當日參加檢定人員應備齊受檢之必備資料正本(原等級飛行證、飛行紀錄簿,其他相關資枓),供檢定裁判人員核對。(檢定裁判人員須由裁判委員會委派)
2.2.3各承辦單位在辦理檢定後,應於一週內將檢定成績表、受檢人員名冊、及合格人員詳細資枓、證件製作費(新台幣壹仟元)統一造冊,連同實施報告表,送交協會法規技術委員會審核後,由協會發證。
2.2.4 檢定人員一律透過各團体會員單位報名、檢定開始後 不受理現場報名。
2.2.5現今檢定模式繼續延用實施外,另開放各地方分會申請隨時辦理檢定,
程序如下: (105/10/1 經第3屆第3次理監事聯席會通過)
1: 必須由团体會員單位提出書面申請
2: 視天氣狀况許可不限人數,場地由申請單位決定
3: 時間地點於7天前告知協會教練委員會
4: 檢定裁判2人其中1人可為當地裁判,必需經協會裁判委員會同意, 其費用由申請單位負責與参檢人員協調另外分攤(原檢定費不变)。
5: 其餘檢定所需器材, 交通, 午餐、保險、上下山交通工作人員等均由承辦單位負責提供。
三、檢定編組:
3.1 p1級檢定 由本會合格教練1人簽證,並於結訓同時舉行測試。
合格人員名冊須透過團体會員單位報請協會統一發証。
3.2p2級檢定 由各承辦單位通知裁判委員會遴聘協會認可之合格裁判二人以上辦理
(法規技術委員會得派員督導)。
3.3p3級檢定 由各承辦單位通知裁判委員會遴聘協會認可之合格裁判二人以上辦理
(法規技術委員會得派員督導)。
3.4p4級檢定 由各承辦單位通知裁判委員會遴聘協會認可之合格裁判二人以上辦理
(法規技術委員會得派員督導)。
3.5p5級檢定 由飛行員依規定申請(取得條件如P5級檢定辦法規定)
3.6雙人飛行檢定 由各承辦單位通知裁判委員會遴聘協會認可之合格裁判二人以上辦理
(法規技術委員會得派員督導)。
四、檢定對象: 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會員。
五、檢定標準: 如下頁
p1級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
(壹)、P1級(NOVICE)標準:限用訓練器材。
A、學科:
1.飛行安全規定。
2.器材結構。
3.操作須知。
4.裝備保養。
5.運動相關規定。
6. 組織介紹
B、術科:
1.示範準備程序:包括檢查傘衣、套袋、副傘及無線電。
2.起飛動作:正面起飛,可撐傘不得助跑, 每航次以三次為限
3.操作動作:消耗高度
a.保持空速不變及正常空速飛行。
b.平順的直線飛行。
c.S形轉彎(不要超過90度)。
4.降落動作:a.標準降落程序:逆風降落。
b.安全的以雙腳降落於指定目標區中。
(貳)、報名資格:
1.須經合格教練教學,接受完整訓練課程者。
2.並至少已飛滿10次的飛行次數。
3.以上規範須經合格教練簽証者、
(參)、報名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
2.報名費:新臺幣2,500元(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元)。
3.報名時應繳驗飛行記錄簿。
4.資料不全者不得參加檢定。
(肆)及格標準:
1.學科:滿分100分,80分為及格。
2.術科:須完成各級規定之科目。
(伍)裝備:
1.器 材: 器材級數由教練指定之練習傘。
2.無線電:參加檢定人員應攜帶無線電對講機,但不得用來導航。
3.副 傘: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必須攜帶副傘,否則不得起飛。
4.安全帽: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必須攜帶安全帽,否則不得起飛。
p2級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
(壹)、P2級(NOVICE)標準:
A、學科:
1.飛行安全規定。
2.器材結構。
3.操作須知。
4.裝備保養。
5.運動相關規定。
B、術科:2個航次以內完成指定動作
1.示範準備程序:包括檢查傘衣、套袋、副傘及無線電。
2.起飛動作:可撐傘不得助跑, 每航次以三次為限
3.操作動作:消耗高度
a.保持空速不變及正常空速飛行。
b.平順的直線飛行。
c.S形轉彎(不要超過90度)。
d、8字形迥旋(28秒內完成)
E:後傘繩組帶操控方向飛行。
4.降落動作:a.標準降落程序:逆風降落。
b.安全的以雙腳降落於指定30米直徑目標區中。
(貳)、報名資格:
1.持有p1級飛行証。
2.累計已飛滿30次以上的飛行次數。
3.以上規範須經合格教練簽証者、
(參)、報名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
2.報名費:新臺幣2,500元(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元)。
3.報名時應繳驗第1級飛行証,飛行記錄簿。
4.資料不全者不得參加檢定。
(肆)及格標準:
1.學科:滿分100分,80分為及格。
2.術科:須完成各級規定之科目。
(伍)裝備:
1.器 材: 器材級數。
2.無線電:參加檢定人員應攜帶無線電對講機,但不得用來導航。
3.副 傘: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必須攜帶副傘,否則不得起飛。
4.安全帽: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必須攜帶安全帽,否則不得起飛。
p3級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
(壹)、P3級(INTERMEDIATE)標準:
A、學科:
1.飛行安全規定。
2.裝備保養。
3.運動相關規定。
4.地形與氣象。
5.基本航空力學。
B、術科: 2個航次以內完成指定動作
1.示範準備程序:包括檢查傘衣、套袋、副傘及無線電。
2.起飛動作: 每航次以二次為限
3. 空中操作動作:高度消耗
a.側風45度的風速中前進。
b.平順的360度轉彎。
c. 前後擺盪與平衡
d、8字形迴旋 (26秒內完成)
e.視天氣狀況作強迫下降(双邊折翼由裁判以無線電提示)。
4.降落動作:a.逆風降落。
b. 安全的以雙腳降落於指定目標區中30米直徑。
(貳)、報名資格:
a. 領有p2級飛行証滿6個月
b. 累計飛行航次滿80次
c. 累計飛行時數滿20小時
d. 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P3級以上飛行員簽証。
e. A.b.c参項須全部達到規定時間航次.
F 受過副傘使用保養課程訓練取得協會証明
(參)、報名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
2.報名費:新臺幣2,500元(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元)。
3.報名時應繳驗會員證、原級飛行證、飛行記錄簿及。
4.資料不全者不得參加檢定。
(肆)及格標準:
1.學科:滿分100分,80分為及格。
2.術科:須完成各級規定之科目80分為合格。
3.成績:學科、術科須同時通過。
(伍)裝備:
1.器 材:器材自備級數必須符合參加檢定級數之規定。
2.無線電:參加檢定人員應攜帶無線電對講機,但不得用來導航,
僅可用作回收及緊急求救使用。
3.副 傘: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必須攜帶副傘,否則不得起飛。
4.安全帽: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必須攜帶安全帽,否則不得起飛。
安全規定:
1.避 免碰撞:飛行員應嚴格遵守規定航線飛行、轉彎和著陸,進入熱氣流應和首先進入者保持相同的方向盤旋。
2.禁止雲中飛行:禁止在雲中飛行,並禁止攜帶陀螺儀錶,或其它可以用作非目視飛行的儀錶飛行。
3.禁止特技飛行:禁止進行未經允許的特技飛行。
p4級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
(壹)、P4級(ADVANCE)標準:
A、學科:
1.航空法規。
2.飛行相關規定。
3.航空工學、力學。
4.航空氣象學。
5.運動醫學。
B、術科:2個航次以內完成指定動作
1.示範準備程序:包括如何檢查傘衣與副傘、調整套袋及無線電。
2.起飛動作:可撐傘不得助跑,
3.空中操作動作:高度消耗
a.8字形迥旋 (24秒內完成)
b.小區域的目標飛行。
c.側風45度的風速中前進。
d.平順的360度轉彎(飛出最佳滑降比及最小下降率)。
e. 視狀況做單邊大折翼(由裁判以無線電提示)。
f.左右大擺盪及平衡。
4.降落動作:
a.標準降落程序: 逆風降落。
b. 安全的以雙腳降落於指定目標區中直徑20米。
(貳)、報名資格:
a. 領有3級飛行証滿6個月
b. 累計飛行航次滿150次
c. 累計飛行時數滿60小時
d. 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中同級以上飛行員簽証。
e. A.b.c参項須全部達到規定時間航次
f. 飛過3種不同型式的同等級傘
g. 飛過三個不同場地
(參)、報名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
2.報名費:新臺幣2,500元(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元)。
3.報名時應繳驗會員證、原級飛行證、飛行記錄簿。
4.資料不全者不得參加檢定。
(肆)及格標準:
1.學科:滿分100分,80分為及格。
2.術科:須完成各級規定之科目80分為合格。
3.成績:學科、術科須同時通過。
(伍)裝備:
1.器 材: 自備、級數必須符合參加檢定級數之規定。
2.無線電:參加檢定人員應攜帶無線電對講機,但不得用來導航,
僅可用作回收及緊急求救使用。
3.副 傘: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必須攜帶副傘,否則不得起飛。
4.安全帽: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必須攜帶安全帽,否則不得起飛。
5.升降儀: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可以使用升降儀與高度計。
安全規定:
1.避 免碰 撞:飛行員應嚴格遵守規定航線飛行、轉彎和著陸,進入熱氣流應和首先進入者保持相同的方向盤旋。
2.禁止雲中飛行:禁止在雲中飛行,並禁止攜帶陀螺儀錶,或其它可以用作非目視飛行的儀錶飛行。
3.禁止特技飛行:禁止進行未經允許的特技飛行。
p5級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
(壹)、P5級(越野飛行)標準:器材等級不限。
A、學科:免試
B、術科:取得第4級飛行証後自行選擇飛行地點時間飛行,必須完成下列科目
1.場地包括國內國外均可,平時活動或比賽均可。
2.至少有3個飛行航次之飛行距離達到10公里(包括直線或來回之飛行航線均可)
3.第2項之飛行科目必須不同(即3個不同航線)3個航次中至少一次是比賽航跡。
4.必須提出GPS航跡佐証,並經在場教練1人以上簽証。
5.取得第4級飛行証後不限期限,隨時均可實施。
6.該3航次飛行中人員不得有受傷情事發生。
7.備齊飛行記錄資料送協會法規技術委員會審核後發給第5級飛行証。
C、申請資料:
1.申請表:如附件。
2.申請費用:新臺幣1000元。
3.申請時應繳驗原級飛行證。
雙人傘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
(壹)、雙人飛行(ADVANCE)標準:使用雙人傘
A、學科:
1.航空法規。
2.飛行相關規定。
3.航空工學、力學。
4.航空氣象學。
5.運動醫學。
B、術科:使用雙人傘實際飛行(乘員自行選載)二航次內完成
1.示範準備程序:包括如何檢查傘衣與副傘、調整套袋及無線電、對乘客之著裝及
注意事項說明。
2.起飛動作:可撐傘不得助跑、基本動作需確實不可手忙脚亂。
3.空中動作: 8字形迥旋(28秒內完成)。
4.降落動作:a.標準降落程序: 逆風降落。
b.降落於指定20米直徑目標區中。
(貳)、参與檢定人員資格:
a. 領有第p5級飛行証
b. 累計飛行双人傘練習航次滿30航次
c.双人傘練習飛過三個不同場地
d. 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中教練簽証。
(參)、報名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
2.報名費:新臺幣3,000元(學科術科必須同時通過、含証照費1000元)。
3.報名時應繳驗p5級飛行證。
4.資料不全者不得參加檢定。
5.未通過時退回証照費。
(肆)及格標準:
1.學科:滿分100分,80分為及格。
2.術科:須完成各級規定之科目、80分為及格。
3.成績:學科、術科一起計分(須同時通過)。
(伍)裝備:
1.器 材:器材自備、級數必須符合參加檢定級數之規定。
2.無線電:參加檢定人員應攜帶無線電對講機,但不得用來導航,
3.副 傘: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必須攜帶副傘,否則不得起飛。
4.安全帽: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及被載人員必須攜帶安全帽,否則不得起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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