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0728第3屆7次理監事會議記錄
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第3屆第7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7年7月28 日1730時。
開會地點:宜蘭縣礁溪鄉玉龍路2段497號(蘭陽蟳屋餐廳)
主席:范增仁 記錄:薛泉源
應出席者20人實際出席12人
常務理事: 范增仁 彭堅海
理事: 王裕信 張兆龍 葉景隆 詹祐龍 徐列東 劉乃仁 廖本傑 吳蓬樟
常務監事:盧定雄
監事: 曾宏明 陳金元
請假人員: 8人余滄棋 江漢清 曾國智 李仁生 韓厚齊 王子明 張元霖
列席:張鐵瀚 古文琦 賴錫棟
主席報告:本會第3屆第7次理監事出席人數巳達法定會議規定人數、會議正式開始。
提案討論事項均巳事先寄發給全体理監事參考。
祕書長:有關財務部份每個月都會公告在協會網站, 所有會員均可詳細瞭解
財務報告: 常務監事盧定雄
詳細內容均會公告於協會網站。
本次會議討論議題如下列
案1: 有關協會給予承辦單位比賽補助款部份的建議。提案人:王裕信
說明:裁判人員出席比賽裁判費用前次會議已通過。
提議補助承辦單位之補助款(只要人員完成報到,不論比賽是否成立) 即給予補助
決議: 全体無異議通過
案2: 開辦副傘之保養使用課程提案人:張鐵瀚
說明:副傘之保養使用為飛行安全必備之科目,學員取得p1証後,不一定都受過進階課程訓練。為確保所有飛行員都接受副傘之保養使用課程訓練。取得証明。
參加檢定時必要持有副傘使用保養之課程訓練証明。
決議:1: 有無必要開辦此項課程?全体無異議通過辦理此項課程。
並決議108年起報考p3檢定人員須於檢定前完成此項課程,取得協會証明。
其餘細節收費金額由承辦單位自行決定。
案3: 檢定成績公告方式
全員成績公告或只公告合格人員成績?
說明:已在FB討論過,建議可以註明參檢人數幾人通過幾人,未通過幾人只公布通過者姓名如有疑問公告後一週內向協會確認
決議: 全体無異議通過
案4:8字迴旋討論
說明: 各等級完成8字迴旋之時間檢討
目前p2要求28秒、p3要求26秒
有無必要調整?
決議: 維持目前規定實施一年後再行檢討
案5: 因應体育署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實施,今後會委託合格訓練机構。本會將申請為合格訓練机構,相關事務之討論
說明A: 專業人員術科檢定辦法中指導員術科有安全及救生項目之得分方式,EMT及CPR各佔成績10分及8分。
EMT部份取得需5天, 一般飛行員除非參加義消或救難協會不易取得。
CPR部份通常經4個小時講習可取得。
另有樹上降落救援科目成績佔10分。此項科目建議由協會或各地方協會開辦,講師可請消防或救難協會協肋,通過者由協會發証明。有無必要開辦此課程?
決議:比照副傘之保養使用課程模式辦理
由協會或各地方協會開辦,講師可請消防或救難協會協肋,通過者由協會發給証明以便報考指導員術科考試時提供証明。
案6: 參賽資格之限制
說明:因上級單位對活動安全之要求比以往更為注重, 比賽選手等級之限制有討論的必要。鹿野泰平山起飛埸要求必須持有p5越野飛行証照之飛行員才能參加越野競賽。相對的目前定點比賽沒有限制飛行員等級,對於主辦單位及選手本身的安全確有所顧慮,是否定點比賽以飛行員之等級限制。
決議: 不強制規定 由承辦單位依埸地需要自行決定。
臨時動議:
辦理協會之全國越野比賽使用之計分程式參數須統一,以免成績造成不同標準。
提案人張兆龍
決議: 以目前方式執行,只要參賽選手認同即可
會議結束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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