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105年度第二次飛行傘飛行技術檢定實施計劃
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105年度第二次飛行傘飛行技術檢定實施計劃
一、主 旨:為提昇飛行技術及訓練品質,促進飛行活動安全,特舉辦之。
二、實施依據:依據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實施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南投縣飛行運動協會
五、檢定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0月29-30日
六、檢定地點:學科”陳綢少年家園”
南投縣埔里鎮東潤路38-8號 電話:049-292 5963
術科”虎嘯山莊”
埔里鎮中山路一段433巷100之1號 電話:0989-290 527
七、檢定等級:初級(P2)、中級(P3)、高級(P4)、雙人傘載飛員(Tandem)
八、檢定資格:詳見附件
九、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10月22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十、報 名 費:
1.參加初級(P2)、中級(P3)、高級(P4)飛行技術檢定費用為每人新台幣
2,500元(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元)。
2.參加雙人傘載飛員飛行技術檢定費用為每人新台幣3,000元(含証照費
、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元)
十一、報名方式:各分會請以團體報名辦理(恕不接受個人報名),將欲參加檢定
飛行員報名表先以電子郵件傳至abula3846@gmail.com。
連絡電話 :0928-362536小羊(游智祥)。
並請通知參加檢定飛行員於檢定當天務必自行攜帶考試用筆、現級飛行證及
飛行記錄簿,資料不全者或使用裝備、傘具不合規定者當天不得參加檢定。
十二、檢定程序:
【10月29日 (星期六)】
08:30 飛行員報到,於報到櫃檯報到領取資料.(地點:陳綢少年家園)
09:00筆試 10:00截止
10:30術科檢定開窗,視天氣狀況決定時間.(地點:虎嘯山莊)
16:00公佈成績
【
十三、其他:
1.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請參閱
2.飛行技術檢定學科題庫請參閱
教育部「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資訊網 題庫資訊http://paragliding.ntsu.edu.tw/index.php
3.本次技術檢定為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活動,非教育部體育署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
附件檢定標準:
第1級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
(壹)、P1級(NOVICE)標準:限用訓練器材EN-A,DHV-1。
A、學科:
1.飛行安全規定。
2.器材結構。
3.操作須知。
4.裝備保養。
5.運動相關規定。
B、術科:飛行2航次
1.示範準備程序:包括檢查傘衣、套袋、副傘及無線電。
2.起飛動作:正面起飛,可撐傘不得助跑, 每航次以三次為限
3.操作動作:消耗高度
a.保持空速不變及正常空速飛行。
b.平順的直線飛行。
c.S形轉彎(不要超過90度)。
4.降落動作:a.標準降落程序:逆風降落。
b.安全的以雙腳降落於指定目標區中。
(貳)、報名資格:
1.須經合格教練教學,接受完整訓練課程者。
2.並至少已飛滿10次的飛行次數。
3.以上規範須經合格教練簽証者、
(參)、報名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
2.報名費:新臺幣2,500元(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元)。
3.報名時應繳驗飛行記錄簿。
4.資料不全者不得參加檢定。
(肆)及格標準:
1.學科:滿分100分,80分為及格。
2.術科:須完成各級規定之科目。
(伍)裝備:
1.器 材: 器材級數由教練指定之練習傘。
2.無線電:參加檢定人員應攜帶無線電對講機,但不得用來導航。
3.副 傘: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必須攜帶副傘,否則不得起飛。
4.安全帽: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必須攜帶安全帽,否則不得起飛。
第2級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
(壹)、P2級(NOVICE)標準:限用DHV 1-2,ENB以內器材。
A、學科:
1.飛行安全規定。
2.器材結構。
3.操作須知。
4.裝備保養。
5.運動相關規定。
B、術科:飛行2航次
1.示範準備程序:包括檢查傘衣、套袋、副傘及無線電。
2.起飛動作:可撐傘不得助跑, 每航次以三次為限
3.操作動作:消耗高度
a.保持空速不變及正常空速飛行。
b.平順的直線飛行。
c.S形轉彎(不要超過90度)。
d.180度轉彎。
E:後傘繩組帶操控方向飛行。
4.降落動作:a.標準降落程序:逆風降落。
b.安全的以雙腳降落於指定目標區中。
(貳)、報名資格:
1.持有p1級飛行証。
2.累計已飛滿30次以上的飛行次數。
3.以上規範須經合格教練簽証者、
(參)、報名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
2.報名費:新臺幣2,500元(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元)。
3.報名時應繳驗第1級飛行証,飛行記錄簿。
4.資料不全者不得參加檢定。
(肆)及格標準:
1.學科:滿分100分,80分為及格。
2.術科:須完成各級規定之科目。
(伍)裝備:
1.器 材: 器材級數EN-B ,DHV 1-2以內器材 。
2.無線電:參加檢定人員應攜帶無線電對講機,但不得用來導航。
3.副 傘: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必須攜帶副傘,否則不得起飛。
4.安全帽: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必須攜帶安全帽,否則不得起飛。
第3級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
(壹)、P3級(INTERMEDIATE)標準:限用中、初級器材DHV-2,ENB以內。
A、學科:
1.飛行安全規定。
2.裝備保養。
3.運動相關規定。
4.地形與氣象。
5.基本航空力學。
B、術科:飛行二趟航次,
1.示範準備程序:包括檢查傘衣、套袋、副傘及無線電。
2.起飛動作: 每航次以二次為限
3. 空中操作動作:高度消耗
a.側風45度的風速中前進。
b.平順的360度轉彎。
c. 前後擺盪與平衡
d.視天氣狀況作強迫下降(双邊折翼由裁判以無線電提示)。
4.降落動作:a.逆風降落。
b. 安全的以雙腳降落於指定目標區中。
(貳)、報名資格:
a.
領有p2級飛行証滿6個月
b.
累計飛行航次滿80次
c.
累計飛行時數滿20小時
d.
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P3級以上飛行員簽証。
e.
A.b.c参項須全部達到規定時間航次.
(參)、報名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
2.報名費:新臺幣2,500元(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元)。
3.報名時應繳驗會員證、原級飛行證、飛行記錄簿及。
4.資料不全者不得參加檢定。
(肆)及格標準:
1.學科:滿分100分,80分為及格。
2.術科:須完成各級規定之科目80分為合格。
3.成績:學科、術科須同時通過。
(伍)裝備:
1.器 材:器材自備級數必須符合參加檢定級數之規定。
2.無線電:參加檢定人員應攜帶無線電對講機,但不得用來導航,
僅可用作回收及緊急求救使用。
3.副 傘: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必須攜帶副傘,否則不得起飛。
4.安全帽: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必須攜帶安全帽,否則不得起飛。
5.升降儀: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可以使用升降儀與高度計。
(陸)注意事項:
1.起飛前確實檢查掛鉤、胸帶、腿帶是否已勾好?
2.起飛可以撐傘,但不得助跑。
3.降落時不可以雙腳以外身體部位著陸。
4. 遵守空中交通規則。
(柒)安全規定:
1.避 免碰撞:飛行員應嚴格遵守規定航線飛行、轉彎和著陸,進入熱氣流應和首先進入者保持相同的方向盤旋。
2.禁止雲中飛行:禁止在雲中飛行,並禁止攜帶陀螺儀錶,或其它可以用作非目視飛行的儀錶飛行。
3.禁止特技飛行:禁止進行未經允許的特技飛行。
第4級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
(壹)、P4級(ADVANCE)標準:限用中級器材DHV-2-3,ENC以內。
A、學科:
1.航空法規。
2.飛行相關規定。
3.航空工學、力學。
4.航空氣象學。
5.運動醫學。
B、術科:飛行二航次
1.示範準備程序:包括如何檢查傘衣與副傘、調整套袋及無線電。
2.起飛動作:可撐傘不得助跑,
3.空中操作動作:高度消耗
a.在無障礙下於山脊上,以『8』字形盤旋。
b.小區域的目標飛行。
c.側風45度的風速中前進。
d.平順的360度轉彎(飛出最佳滑降比及最小下降率)。
e. 視狀況做B組失速(由裁判以無線電提示)。
f.左右大擺盪及平衡。
4.降落動作:
a.標準降落程序: 逆風降落。
b. 安全的以雙腳降落於指定目標區中。
(貳)、報名資格:
a. 領有3級飛行証滿6個月
b. 累計飛行航次滿150次
c. 累計飛行時數滿60小時
d. 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中同級以上飛行員簽証。
e. A.b.c参項須全部達到規定時間航次
f. 飛過3種不同型式的同等級傘
g. 飛過三個不同場地
(參)、報名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
2.報名費:新臺幣2,500元(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元)。
3.報名時應繳驗會員證、原級飛行證、飛行記錄簿。
4.資料不全者不得參加檢定。
(肆)及格標準:
1.學科:滿分100分,80分為及格。
2.術科:須完成各級規定之科目80分為合格。
3.成績:學科、術科須同時通過。
(伍)裝備:
1.器 材: 自備、級數必須符合參加檢定級數之規定。
2.無線電:參加檢定人員應攜帶無線電對講機,但不得用來導航,
僅可用作回收及緊急求救使用。
3.副 傘: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必須攜帶副傘,否則不得起飛。
4.安全帽: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必須攜帶安全帽,否則不得起飛。
5.升降儀: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可以使用升降儀與高度計。
(陸)注意事項:
1.起飛前確實檢查掛鉤、胸帶、腿帶是否已勾好?
2.飛行傘起飛可以撐傘,但不得助跑。
3.降落時不可以雙腳以外身體部位著陸。
4. 遵守空中交通規則。
(柒)安全規定:
1.避 免碰 撞:飛行員應嚴格遵守規定航線飛行、轉彎和著陸,進入熱氣流應和首先進入者保持相同的方向盤旋。
2.禁止雲中飛行:禁止在雲中飛行,並禁止攜帶陀螺儀錶,或其它可以用作非目視飛行的儀錶飛行。
3.禁止特技飛行:禁止進行未經允許的特技飛行。
第5級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
(壹)、P5級(越野飛行)標準:器材等級不限。
A、學科:免試
B、術科:取得第4級飛行証後自行選擇飛行地點時間飛行,必須完成下列科目
1.場地包括國內國外均可,平時活動或比賽均可。
2.至少有3個飛行航次之飛行距離達到10公里(包括直線或來回之飛行航線均可)
3.第2項之飛行科目必須不同(即3個不同航線)。
4.必須提出GPS航跡佐証,並經在場教練1人以上簽証。
5.取得第4級飛行証後不限期限,隨時均可實施。
6.該3航次飛行中人員不得有受傷情事發生。
7.備齊飛行記錄資料送協會法規技術委員會審核後發給第5級飛行証。
C、申請資料:
1.申請表:如附件。
2.申請費用:新臺幣1000元。
3.申請時應繳驗原級P4飛行證。
雙人傘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
(壹)、雙人飛行(ADVANCE)標準:使用雙人傘
A、學科:
1.航空法規。
2.飛行相關規定。
3.航空工學、力學。
4.航空氣象學。
5.運動醫學。
B、術科:使用雙人傘實際飛行(乘員自行選載)每人飛行二航次
1.示範準備程序:包括如何檢查傘衣與副傘、調整套袋及無線電、對乘客之著裝及
注意事項說明。
2.起飛動作:可撐傘不得助跑、基本動作需確實不可手忙脚亂。
3.空中動作:迴旋、高度處理、 (其他視當時場地狀况由檢定裁判決定)
4.降落動作:a.標準降落程序: 逆風降落。
b.降落於指定目標區中。
(貳)、参與檢定人員資格:
a. 領有第p5級飛行証
b. 累計飛行双人傘練習航次滿30航次
c.双人傘練習飛過三個不同場地
d. 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中教練簽証。
(參)、報名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
2.報名費:新臺幣3,000元(學科術科必須同時通過、含証照費1000元)。
3.報名時應繳驗p5級飛行證。
4.資料不全者不得參加檢定。
5.未通過時退回証照費。
(肆)及格標準:
1.學科:滿分100分,80分為及格。
2.術科:須完成各級規定之科目、80分為及格。
3.成績:學科、術科一起計分(須同時通過)。
(伍)裝備:
1.器 材:器材自備、級數必須符合參加檢定級數之規定。
2.無線電:參加檢定人員應攜帶無線電對講機,但不得用來導航,
3.副 傘: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必須攜帶副傘,否則不得起飛。
4.安全帽:參加檢定之飛行員及被載人員必須攜帶安全帽,否則不得起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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