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第二次飛行傘飛行技術檢定

 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104年度第二次飛行傘飛行技術檢定實施計劃

一、主    旨:為提昇飛行技術及訓練品質,促進飛行活動安全,特舉辦之。

二、實施依據:依據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實施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南投縣飛行運動協會

五、檢定日期:中華民國1041226-27

六、檢定地點:學科”陳綢少年家園”

南投縣埔里鎮東潤路38-8號 電話:049-292 5963

              術科”虎嘯山莊”

埔里鎮中山路一段4331001號 電話:0989-290 527

七、檢定等級:初級(P2)、中級(P3)、高級(P4)、雙人傘載飛員(Tandem)

八、檢定資格:詳見附件(一)

九、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41218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十、報 名 費:

1.參加初級(P2)、中級(P3)、高級(P4)飛行技術檢定費用為每人新台幣

   2,500(含証照費、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

2.參加雙人傘載飛員飛行技術檢定費用為每人新台幣3,000(含証照費

  、未通過者不得補考,退還証照費1,000)

十一、報名方式:各分會請以團體報名辦理(恕不接受個人報名),將欲參加檢定

      飛行員報名表先以電子郵件傳至abula3846@hotmail.com

      連絡電話 :0928-362536並請通知參加檢定飛行員於檢定當天務必自行

      攜帶考試用筆現級飛行證及飛行記錄簿,資料不全者或使用裝備、傘具不合規定者當天不得參加檢定。

十二、檢定程序:

  【1226 (星期六)

   08:30 飛行員報到,於報到櫃檯報到領取資料”陳綢少年家園”

   09:00筆試 10:00截止

   10:30術科檢定開窗(視天氣狀況決定時間) ”虎嘯山莊”

   16:00公佈成績

  【1227 (星期日)】預備日

十三、其他:

1.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請參閱

http://www.thp.org.tw/node/6

2.飛行技術檢定學科題庫請參閱

教育部「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資訊網 題庫資訊http://paragliding.ntsu.edu.tw/index.php

3.本次技術檢定為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活動非教育部體育署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

 

附件()

 

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飛行傘飛行技術檢定報名資格

一、參加雙人傘檢定人員資格

    A.累計飛行双人傘練習航次滿30

    B.双人傘練習飛過三個不同場地

    C.上列AB兩項須經當日活動中教練簽証。

 

二、參加高級(P4)檢定人員資格

    A.領有中級(P3)飛行証滿6個月

    B.累計飛行航次滿150

    C.累計飛行時數滿60小時

    D.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高級以上飛行員簽証。

    E. AB、C三項須全部達到規定標準。

    F.飛過3種不同型式的同等級傘

    G.飛過三個不同場地

 

三、參加中級(P3)檢定人員資格

    A.領有初級(P2)飛行証滿6個月

    B.累計飛行航次滿80

    C.累計飛行時數滿20小時

    D.上列BC兩項須經當日活動高級以上飛行員簽証。

    E. AB、C三項須全部達到規定標準。

 

四、參加初級(P2)檢定人員資格

    A.累計飛行航次滿30

    B.以上規範須經合格教練簽証者、

附加檔案大小
104年度第二次飛行傘飛行技術檢定實施計劃.doc64.5 KB
XX分會_104年度第二次飛行傘飛行技術檢定_報名名冊.xls41.5 KB